个人股东取得公司债权、债务形式的股份分红,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发布日期:2011年11月17日知识简码:021958打印
所属类别: 问题解答->个人所得税->利息股息红利->应纳税额计算;业务专题->个人所得税政策->股息红利所得
资料简码: 021958 适用范围: 国家
所属地区: *共和国 行业类型: 通用政策
信息公开: 主动公开 纳税人类型: 个人
发布单位: 录入单位: 四中心问题解答组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东取得公司债权债务形式的股份分红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8〕267号)规定:“根据《*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有关规定,个人取得的股份分红所得包括债权、债务形式的应款、应付账款相抵后的所得。个人股东取得公司债权、债务形式的股份分红,应以其债权形式应款的账面价值减去债务形式应付账款的账面价值的余额,加上实际分红所得为应纳税所得,按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根据《关于修改《*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共和国令*四十八号)*三条*五项规定:“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六条*六款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创业之后,每个公司在发展的过程中,都会有些变动,不可能一直都没有变动的,这样的公司很*就被竞争挤掉,所以做出些变动也是很正常的事情。今天说说法人变更吧,法人变更分两种,一种是股权无变动的,一种是股权变动的。
股权转让协议是当事人以转让股权为目的而达成的关于出让方交付股权并收取价金,受让方支付价金得到股权的意思表示。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动行为,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根据《合同法》*四十四条款的规定,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约定转让与法定转让
这是根据转让所赖以发生的依据而作的划分。约定转让是基于当事人合意而发生的转让,如股份的出让等。法定转让是依法发生的转让,如股份的继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