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我国《公**》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约定转让与法定转让
这是根据转让所赖以发生的依据而作的划分。约定转让是基于当事人合意而发生的转让,如股份的出让等。法定转让是依法发生的转让,如股份的继承等。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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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国税发〔1998〕20号发文日期:1998年02月18日知识简码:128064打印
所属类别: 税收法规->征收管理->税务行政处罚
资料简码: 128064 适用范围: 国家
所属地区: *共和国 行业类型: 通用政策
信息公开: 主动公开 纳税人类型: 全部
发布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 录入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了贯彻《*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关于贯彻实施〈*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正确实施税务行政处罚,推进依法治税,现将税务行政处罚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税务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设定。规章可以设定警告和罚款,但罚款的幅度不得**出文件规定的标准。省和省以下各级税务不得以任何形式设定税务行政处罚,但可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给予税务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
二、删除《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国税发〔1995〕65号)*18条、*19条的规定。
三、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处罚种类和罚款标准,但却是税收征收管理所必需的处罚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已报审批。在批准之前,暂改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发〔1993〕154号)*4条中“未持有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核发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销售地主管税务一律按6%的征收率征税。其销售地发生的销售额,回机构所在地后,仍应按规定申报纳税,在销售地缴纳的税款不得从当地应纳税额中扣减。”暂修订为:“未持有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核发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销售地主管税务一律按6%的征收率征税,并可处以10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1995〕15号)*1条*1款*(1)项修订为:“对违反增值税**使用规定的一般纳税人,按《*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或者《*共和国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罚。”删除*2条*2款“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违反上述规定的,按偷税论处,一经查出,则应从当期进项税额中剔除,并在该进项上注明,以后不论其货物到达或验收入库,或支付款项,均不得计入进项税额申报抵扣”的规定。
(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增值税**领购登记制度的通知》(国税发〔1995〕101号)*3段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被盗、丢失增值税**处理意见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92号)*1条暂修订为:“对那些不按规定保管**而发生丢失的企业,按《*共和国管理办法》*36条的规定,处以10000元以下罚款。”
(四)《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国税发〔1994〕31号)*31条暂修订为:“对经营出口货物的企业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除令其限期纠正外,处以1000元的罚款:1.未按规定办理出口退税登记的;2.未按规定使用有关出口退税账簿票证的;3.拒绝主管退税的税务检查和提供退税资料、凭证的。未按规定设置和保管有关出口退税账簿票证的,按《*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37条的规定处罚。”*34条暂修订为:“对为经营出口货物企业非法提供或开具假退税凭证,有违法所得的,处以其违法所得额3倍以下不**过30000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0000元以下的罚款。”
四、本通知自1998年1月1日起执行。望各地税务将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及时报告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