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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亚信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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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认证: 营业执照已认证
  • 企业性质:
    成立时间:
  • 公司地址: 海南省 三亚市 吉阳区迎宾路中信南航大厦812-814
  • 姓名: 李大伟
  • 认证: 手机已认证 身份证已认证 微信未绑定

    税务代理 小规模

  • 所属行业:商务服务 其他商务服务
  • 发布日期:2019-11-10
  • 阅读量:210
  • 价格:1.00 元/个 起
  • 产品规格:不限
  • 产品数量:9999.00 个
  • 包装说明:不限
  • 发货地址:海南三亚  
  • 关键词:税务代理

    税务代理 小规模详细内容

    出纳工作职能
    折叠收付职能
    出纳的基本职能是收付职能。企业经营活动少不了货物价款的收付、往来款项的收付,也少不了各种有价证券以及金融业务往来的办理。这些业务往来的现金、票据和金融证券的收付和办理,以及银行存款收付业务的办理,都必须经过出纳人员之手。
    折叠反映职能
    出纳要利用统一的货币计量单位,通过其特有的现金与银行存款日记账、有价证券的各种明细分类账,对本单位的货币资金和有价证券进行详细地记录与核算,以便为经济管理和投资决策提供所需的完整、系统的经济信息。因此,反映职能是出纳工作的主要职能之一。
    折叠监督职能
    出纳要对企业的各种经济业务,特别是货币资金收付业务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全过程的监督。
    折叠管理职能
    出纳还有一个重要的职能是管理职能。对货币资金与有价证券进行保管,对银行存款和各种票据进行管理,对企业资金使用效益进行分析研究,为企业投资决策提供金融信息,甚至直接参与企业的方案评估、投资效益预测分析等都是出纳的职责所在。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之间的纳税差别
    ■定义
    劳动合同,是雇主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和义务的协议,劳动者为雇主在一定时间内从事某项或某些工作,雇主以工资、薪金的形式向劳动者支付报酬。
    ■税务处理
    提供劳务不缴纳增值税或者营业税,领取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三条规定,条例条所称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指有偿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但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包括在内。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三条规定,条例条所称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指有偿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以下称应税行为)。但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不包括在内。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九条规定,提供应税服务,指有偿提供应税服务,但不包括非营业活动中提供的应税服务,对非营业活动列举了四种情形,其中*(二)项为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应税服务。
    个人所得税法及《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5〕205号)规定,个人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劳务领取工资报酬时应当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由本单位或者雇主在支付时代扣代缴。
    相关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2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
    综上所述,个人为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劳务不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但领取工资、薪金时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劳务合同
    ■定义
    劳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以提供一项或几项劳务为内容而签订的协议,通过价格衡量劳动者完成的劳动量,对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以劳务费的形式支付。
    ■税务处理
    签订合同缴纳印花税,提供劳务缴纳增值税或者营业税,领取劳务报酬缴纳个人所得税
    印花税
    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订立经济合同需要按规定缴纳印花税,包括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其中,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指具有合同效力的协议、契约、合约、单据、确认书及其他各种名称的凭证。劳务合同若涉及上述列举的内容,则应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
    增值税或营业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和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缴纳增值税;提供交通运输、建筑、金融保险、邮电通信、文化体育、娱乐、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等劳务和行为缴纳营业税。“营改增”后,财税〔2013〕106号文件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4〕43号)规定,将原缴纳营业税的交通运输、邮政通信、其他原营业税税目中的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等现代服务业改为征收增值税。
    随着“营改增”范围的扩大,原缴纳营业税的劳务项目逐渐减少。目前,缴纳营业税的劳务主要有建筑(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金融(借贷)保险、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除有形动产租赁外资产租赁业及其他没有实行“营改增”的服务业)以及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建筑物及其他土地附着物等。
    也就是说,按照上述政策规定,除残疾人个人提供劳务、未达到起征点的应税服务,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特别规定免税的劳务外,个人提供劳务均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并同时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个人所得税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之区别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是较易混淆的两种合同,两者都是以人的劳动为给付标的的合同。劳动合同依劳动法*16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义务的协议”。而劳务合同通常意义上是指雇佣合同。两者有一定的区别:
    (1)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合同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与法人、组织。
    (2)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除提供劳动之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安排,遵守其规章制度等,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职工。但劳务合同的双方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彼此之间无从属性,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各自独立、地位平等。
    (3)主体的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
    (4)报酬的性质不同。因劳动合同的履行而产生的劳动报酬,具有分配性质,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不完全和不直接随市场供求隋况变动,其支付形式往往特定化为一种持续、定期的工资支付;因劳务合同而取得的劳动报酬,按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支付,完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是商品价格的一次性支付,商品价格是与市场的变化直接联系的。
    (5)用人单位的义务不同。劳动合同的履行贯穿着国家的干预,为了保护劳动者, 《劳动法》给用人单位强制性地规定了许多义务,如必须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规定的当地低工资标准等,这些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不得协商变更。劳务合同的雇主一般没有上述义务,当然双方可以约定上述内容,也可以不存在上述内容。
    (6)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合同主要由民法、经济法调整,而劳动合同则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调整。
    (7)受国家干预程度不同。劳动合同的条款及内容,国家常以强制性法律规范来规定。如劳动合同的解除,除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劳动法》规定的条件等。劳务合同受国家干预程度低,除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外,在合同内容的约定上主要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由双方当事人自由协商确定。
    (8)违反合同产生的法律责任不同。劳动合同不履行、非法履行所产生的责任不仅有民事上的责任,而且还有行政上的责任,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的低工资标准,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工资,拒绝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同时还可以给用人单位警告等行政处分。劳务合同所产生的责任只有民事责任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不存在行政责任。
    (9)纠纷的处理方式不同。劳动合同纠纷发生后,应先到劳动的劳动仲裁会仲裁,不服的在法定期间内才可以到法院起诉,劳动仲裁是前置程序;但劳务合同纠纷出现后可以诉讼,也可以经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10)劳动力的支配权不同。在劳动合同关系中,劳动力的支配权,归掌握生产资料的用人单位行使,双方形成管理与被管理者的隶属关系;在劳务合同关系中则由劳务提供方自行组织和指挥劳动过程。
    劳务派遣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由法律规定的具有特定性。劳务派遣是事业单位没有编制时候但又需要用人时候就会用派遣人员,而派遣人员是属于劳务派出公司的人力资源,暂时还不属于用人单位员工,等到用人单位有编制后可以转为用人单位员工。下面我们就来具体了解下劳务派遣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劳务派遣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劳务派遣是指派遣单位根据实际用工单位的要求,将劳动者派往用工单位,劳动者在用工单位的管理下提供劳动,派遣单位从用工单位获取派遣费,并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一种特殊的劳动关系。现阶段,我国的劳务派遣单位数量日益增多,《劳动合同法》中明确细化了劳务派遣的相关规定。
    劳务派遣单位的义务
    1.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其中涉及的特别要求包括:
    (1)订立合同期限应在2年以上;
    (2)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其*条款除本法*十七条规定的一般劳动合同的*条款以外,还包括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也就是说,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的*条款包括: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或者其他有效件号码;
    3) 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10)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
    11)被派遣劳动者的派遣期限;
    12)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的工作岗位。 劳务派遣实质上是一种临时
    财务部经理
    管理权限:行使公司财务会计工作的指挥、指导、协调、监督和管理的权力,并承担执行公司规程及工作指令的义务
    管理责任:对其分管的工作全面负责
    税务代理
    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及相关问题介绍
    一、新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标准?
    一年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出口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达到或**过以下规定标准:
    1.工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
    2.商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
    3.来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2010年3月20日起施行)。
    二、什么叫一般纳税人?
    1.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
    2.凡符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条件的纳税人,都必须主动提出申请,向主管税务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手续。
    3.纳税人应当在申报期结束后40日(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报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4.认定应当在主管税务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并由主管税务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5.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主管税务应当在规定期限结束后20日内制作并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6.经税务审核认定的一般纳税人,可按《*共和国增值税条例》*4条的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并使用增值税**。
    7.对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但不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纳税人,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
    三、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10条规定:
    主管税务应当在一般纳税人《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印色为红色,印模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2.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3.北京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上海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
    四、一般纳税人有什么好处?
    1.一般纳税人可以可开*** (即可抵扣), 增值税* (17%);
    2.一般纳税人的财务、税务、管理要求规范,财务人员要求高,可以减少经营风险、涉税风险;
    3.一般纳税人可以证明公司的实力,能与更大的公司合作,通常大公司都是一般纳税人,因此生意*做大;
    4.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进项票可以抵扣,税负比较合理,毛利低一点的生意也可以做,因此生意也*作大。
    五、如何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一般纳税人申请程序流程)?
    1.当事人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证件、资料:
    1)《税务登记证》副本;
    2)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明及其复印件;
    3)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
    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证明及其复印件;
    5)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有关资料。
    2.领取、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书》
    纳税人领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书》后,应当按照规定内容逐项如实填写或粘贴相关资料,并加盖企业印章,经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签字后,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书》及书面申请提交受理国家税务。
    3.核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1)纳税人提交的证件、资料齐全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书》的填写内容符合规定的,受理报县(区)国家税务局审核批准。
    2)税务自受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审批,向纳税人核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在税务登记证副本左上角加盖”暂定一般纳税人”章。
    3)纳税人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的,主管税务初审时必须指派至少两人到纳税人生产经营场所进行实地调查并据实写出调查报告,税政部门收到主管税务报送的资料后应派人到纳税人生产经营场所进行实地调查。
    4)纳税人提交的证件和资料不齐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书》的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受理税务应当场通知其补正或重新填报。
    5)对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税务应通知申请人并退回所有申请资料。
    出纳时间性
    出纳工作具有很强的时间性,何时发放职工工资,何时核对银行对账单等,都有严格的时间要求,一天都不能延误。因此,出纳员心里应有个时间表,及时办理各项工作,保证出纳工作质量。
    纳税人的义务
    “没有无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纳税人的和义务是均衡的,依照宪法、税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纳税人在纳税过程中负有以下义务:
     一、依法进行税务登记的义务
     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登记主要包括领取营业执照后的设立登记、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后的变更登记、依法申请停业、复业登记、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注销登记等。
     在各类税务登记管理中,纳税人应该根据税务的规定分别提交相关资料,及时办理。同时,纳税人应当按照税务的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税务登记证件不得转借、涂改、损毁、买卖或者。
     二、依法设置账簿、保管账簿和有关资料以及依法开具、使用、取得和保管的义务
     纳税人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从事生产、经营的,必须按照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保管期限保管账簿、记账凭证、完税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账簿、记账凭证、完税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不得、变造或者擅自损毁。
     此外,纳税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依法开具、使用、取得和保管。
     三、财务会计制度和会计核算软件备案的义务
     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应当报送税务备案。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或者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相抵触的,应依照或者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款、代扣代缴和代收代缴税款。
     四、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的义务
     国家根据税收征收管理的需要,积极推广使用税控装置。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不得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如纳税人未按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税务将责令纳税人限期改正,并可根据情节轻重处以规定数额内的罚款。
     五、按时、如实申报的义务
     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纳税人即使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六、按时缴纳税款的义务
     纳税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
     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或者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七、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时,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报告税务处理。
     八、接受依法检查的义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接受税务依法进行税务检查的义务,应主动配合税务按法定程序进行的税务检查,如实地向税务反映自己的生产经营情况和执行财务制度的情况,并按有关规定提供报表和资料,不得隐瞒和弄虚作假,不能阻挠、刁难税务及其工作人员的检查和监督。
     九、及时提供信息的义务
     纳税人除通过税务登记和纳税申报向税务提供与纳税有关的信息外,还应及时提供其他信息。如纳税人有歇业、经营情况变化、遭受各种灾害等特殊情况的,应及时向税务说明,以便税务依法妥善处理。
     十、报告其他涉税信息的义务
     为了**国家税收能够及时、足额征收入库,税收法律还规定了纳税人有义务向税务报告如下涉税信息:
     1.纳税人有义务就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向当地税务提供有关的价格、费用标准等资料。纳税人有欠税情形而以财产设定抵押、质押的,应当向抵押权人、质权人说明欠税情况。
     2.企业合并、分立的报告义务。纳税人有合并、分立情形的,应当向税务报告,并依法缴清税款。合并时未缴清税款的,应当由合并后的纳税人继续履行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分立时未缴清税款的,分立后的纳税人对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3.报告全部账号的义务。如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和其他存款账户,并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书面报告全部账号;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书面报告。
     4.处分大额财产报告的义务。如纳税人的欠缴税款数额在5万元以上,处分不动产或者大额资产之前,应当向税务报告。
    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包括一个公历年度内的全部应税销售额)**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一般纳税人的特点是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额。
    税务代理
    单位注销税务登记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问:单位注销税务登记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答:根据《纳税服务规范》的相关规定,单位注销税务登记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2)税务登记证及副本和其他税务证件。
    (3)《领用簿》及未验旧、未使用的。
    (4)工商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出的吊销决定原件及复印件。(5)单位纳税人应提供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原件及复印件。
    (6)非居民企业应提供项目完工证明、验收证明等相关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7)使用增值税税控系统的纳税人应提供金税盘、税控盘和报税盘,或者提供金税卡和IC卡。
    (8)《*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及附表。
    (9)其他按规定应收缴的设备。
    税务代理
    出纳折叠专业性
    出纳工作作为会计工作的一个重要岗位,有着专门的操作技术和工作规则。凭证如何填,日记账怎样记都很有学问,就连保险柜的使用与管理也是很讲究的。因此,要做好出纳工作,一方面要求经过一定的职业教育,另一方面也需要在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掌握其工作要领,熟练使用现代化办公工具,做一个合格的出纳人员。

    -/gbadc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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